欧盟和英国金融服务监管的持续进展——第一部分:投资者服务。自我们上次比较欧盟和英国金融服务监管的进展以来,一年已经过去。其中包括各司法管辖区在哪些方面出现分歧,以及在哪些方面朝着类似的政策目标推进,尽管方法不同(例如,规定性监管与基于结果的监管制度)。今年,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些不断演变的话题,并涵盖最新的政策发展时,我们将更新内容分为三篇互补的文章。在这第一篇文章中,我们关注技术和创新相关的发展。遵循我们上一篇文章的方法,着眼于管理分歧的概念,并承认保持(从监管角度)清晰的沟通渠道的重要性,我们首先关注最近一次欧盟-英国联合金融监管论坛(第5届论坛)的会议,该会议于11年2026月举行。第5届论坛最近一次会议的议程主要集中在六个主题上:• 政策前景;• 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前景;• 银行业;• 数字金融;• 市场改革;以及• 可持续金融。会议上,欧盟和英国代表团就金融领域数字创新的市场发展如何塑造各自国内方法,以及数字资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交换了意见。与会者还主要同意在国际论坛内开展工作以进一步发展数字创新分析,为政策工作和监管方法提供信息的重要性。最后,欧盟和英国代表团注意到了数字资产的增长和创新潜力,同时继续进行多边接触,以评估相关风险和收益,尤其是在跨境背景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过去一年中,欧盟继续推进数字欧元的各项工作。23年2026,月,欧洲议会经济和货币事务委员会(ECON)通过了关于单一货币一揽子计划的立场,该计划由三份文件组成,其中包括建立数字欧元。机构间谈判于7月开始,目标是在年底前就立法文本达成最终协议。如果实施,数字欧元将是由欧洲央行(ECB)发行的一种新的电子货币形式,并且将在线和离线都能使用。根据ECON的说法,在线支付将通过基于账户的系统处理,而离线支付则直接通过本地存储设备进行。因此,离线功能等同于使用实物现金,与实物现金一样,丢失设备意味着丢失离线货币,基本上无法退款。

欧盟和英国金融服务监管持续进展——第一部分 | 2 正如欧洲央行所概述,是否发行数字欧元以及发行日期的最终决定权在于欧盟立法机构。欧洲央行表示,假设欧盟共同立法者在 2026, 年内通过关于设立数字欧元的条例,试点项目和初始交易可能在 -2027 年中启动。欧洲央行表示,届时整个欧元体系应做好在 2029 年内首次发行数字欧元的准备。在英国,英格兰银行于 2026, 年 3 月发布了关于数字英镑项目进展的更新,详细介绍了过去一年在设计阶段取得的进展,同时英格兰银行和英国财政部继续探索数字英镑在家庭和企业日常支付中使用的潜力。截至撰写本文时,尚未就是否引入数字英镑做出决定,目前设计阶段仍在进行中,预计要到 2026 年晚些时候才会结束。然而,英格兰银行表示,根据其评估、蓝图工作、技术实验以及与业界、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的互动中获得的证据,它和英国财政部打算在 2026 年底前就下一步措施做出决定。稳定币 稳定币监管的发展反映了其在金融市场中日益增长的重要性,使得在缺乏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情况下,数字交易能够实现完全链上结算,同时与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相比,提供了一种波动性较小的数字货币形式。在英国,监管机构在制定英国稳定币制度时采取了分阶段的方法。2026, 年 6 月 22 日,英格兰银行发布了一份政策声明和关于监管系统性稳定币的规则草案,例如那些广泛用于支付并可能对英国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的稳定币。英格兰银行表示,其规则草案构成了支持安全创新的框架,使英国发行的稳定币能够发展成为值得信赖的数字货币形式。根据英国的稳定币制度,金融行为监管局将监管英国发行的稳定币的发行、托管、准入交易以及支付使用。系统性稳定币将由金融行为监管局和英格兰银行联合监管,英格兰银行很可能制定审慎规则、储备资产要求和临时发行保障措施。尽管该制度主要适用于由英镑支持的英国发行的稳定币,但如果非英镑稳定币在英国的使用变得普遍,它们也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2026, 年 6 月 30 日,金融行为监管局公布了就其拟议规则和指南进行的咨询结果,这些规则和指南涉及发行合格稳定币和保管合格加密资产(包括合格稳定币)的活动。这些规则旨在帮助确保受监管的稳定币保持其价值,并向客户提供有关储备资产管理方式的明确信息。在欧盟,稳定币的监管属于《加密资产市场法规》的管辖范围。尽管未使用“稳定币”这一特定术语,但《加密资产市场法规》的规则涵盖了旨在保持稳定价值的加密资产,并对资产参考代币(由一篮子资产支持的代币,如货币、大宗商品或其他加密资产)和电子货币代币(由单一法定货币支持的代币)制定了具体规则。

单一法定货币如欧元——(EMTs)。资产参考代币的发行人必须设立在欧盟,并且必须已获得国家主管机构的许可或已获得信贷机构牌照。EMT发行人必须是信贷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需根据MiCA维护一份已授权稳定币的登记册。截至2026,年6月底,尚无资产参考代币获得授权,而EMT则有40个。加密资产 加密资产的持续快速增长促使立法者采取一系列政策应对,其中一些政策主要侧重于促进增长,而另一些则更注重降低潜在风险。如前所述,欧盟对加密资产的监管主要属于MiCA的范畴。除了稳定币问题外,MiCA还监管加密资产发行人和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s),例如交易所、交易平台和托管钱包提供商。MiCA的核心要素涵盖:发行人和CASPs的许可与授权、资本储备、白皮书的编制以及消费者保护。然而,MiCA并不涵盖金融工具1,包括已受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UCITS)指令和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IFM D)监管的代币化基金单位。2026,年20月,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发起了一项关于MiCA自2024年生效以来运作情况的咨询。咨询期于2026,年30月结束,反馈意见旨在用于审议和制定欧盟未来在加密资产方面的政策工作。虽然MiCA现已在欧盟全面适用,但英国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仍在实施中。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加密资产)条例2026将于2027,年10月生效。这些条例赋予FCA新权力,要求所有在英国从事加密资产活动的公司必须获得授权,申请门户将于2026年9月底开放。条例涵盖的活动包括运营交易平台、保管、交易、安排、借贷和质押,适用于所有为任何认可市场服务的经批准的英国公司以及向英国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海外公司。如上述稳定币部分所述,2026,年6月底,FCA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其加密资产制度的政策声明和最终规则。该制度是在2023年至2026,年间经过四份讨论文件和十份咨询文件后制定的,涵盖:• 加密资产的准入与披露以及市场滥用(PS26/9);• 稳定币发行(PS26/10);• 受监管的加密资产活动(PS26/11);

欧盟和英国金融服务监管的持续发展动态——第一部分 | 3 • 针对加密资产公司的审慎监管制度 (PS26/12);以及 • 对受监管加密资产活动适用FCA手册 (PS26/13)。此外,FCA发布了两份关于指南草案的咨询文件,涉及: • 其对核心审慎资料手册(COREPRU)涵盖的公司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的目的和范围的预期 (GC26/4);以及 • 其对从事受监管加密资产活动的公司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的目的和范围的预期,这些活动受《加密资产条例》中规定的特定行业审慎要求约束,详见《CRYPTOPRU公司审慎资料手册》(CRYPTOPRU) (GC26/5)。两份文件的咨询期均持续至20年7月2026日。FCA在两份咨询文件中均表示,计划在2026年9月底前发布最终指南。

基金代币化

尽管英国规则在技术上是中立的,但FCA于14年10月2025日就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在授权基金(UCITS、非UCITS零售计划、合格投资者计划及长期资产基金)份额的发行和注册中的使用咨询了指南,旨在为英国基金经理提供清晰度。基于资产管理工作组技术工作组的临时报告——《英国基金代币化:实施蓝图》——FCA提出了关于维护基于DLT系统的基金登记册的详细指南。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登记册单方面更新的指南。DLT/区块链系统的主要优势之一是记录不可篡改,但运营基金登记册的公司必须能够在某些事件中更改记录,例如:份额持有人死亡、强制赎回、错误或欺诈等。提案为公司在必要时通过销毁或铸造代币来修改份额持有人记录提供了指引。2 咨询期于21年11月2025日结束,FCA于30年4月2026日发布了反馈声明和最终规则。在2022年,欧盟建立了基于DLT的市场基础设施试点制度。该法规旨在确保欧盟金融服务立法适应数字时代,促进金融领域对DLT等创新技术的使用,包括基金份额的发行。该制度最初作为一项为期三年的试点于2023,年3月启动,ESMA在2025年建议将该制度延长并永久化。关于基金份额的发行,试点制度仅适用于资产管理规模市值不超过500百万欧元的UCITS。这可能解释了为何ESMA在向委员会提交的2025年报告中指出UCITS运营商的采用有限。在爱尔兰共和国,中央银行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服务领域DLT和代币化的讨论文件。中央银行指出,爱尔兰是全球最大的投资基金注册地之一,拥有相当大份额的货币市场基金(MMFs)和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虽然未提议任何新规则,但中央银行讨论了代币化可能对基金流动性管理产生的影响,以及MMFs和ETFs的潜在使用案例。讨论文件的意见征询期已于5年6月2026日结束,中央银行表示将发布后续文件。

反馈声明,概述其收集的见解,以及现有的政策和监管方法是否适合实现DLT融入金融服务所带来的利益并管理相关风险。然而,中央银行尚未为这份反馈声明设定时间表。人工智能 除了提醒企业注意恶意行为者使用人工智能(AI)带来的风险外,英国和欧盟的监管机构也一直热衷于强调AI可能带来的好处,前提是AI的使用是可控的、可问责的且被理解的。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是一个全面的AI法律框架,旨在通过对欧盟内开发、部署或运营的所有AI系统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类系统,促进安全、道德和以人为本的AI。《人工智能法案》还为通用AI模型设立了特定的护栏,要求开发者公布其训练数据的详细摘要,遵守欧盟版权法,并实施强有力的网络安全措施。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模型在能耗和事件报告方面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与此同时,欧盟机构已通过“数字综合方案”同意修正案,将关键的附件三高风险AI义务的应用推迟至2027年12月。欧盟委员会正在就高风险用例的指南草案进行磋商,其中包括信用评估,这对金融机构尤为重要。

欧盟和英国金融服务监管的持续动态 – 第一部分 | 4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是更广泛的政策措施包的一部分,旨在支持可信人工智能的发展,还包括人工智能大陆行动计划、人工智能创新包以及人工智能工厂的启动。监管机构表示,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安全、基本权利和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并加强欧盟范围内人工智能的采用、投资和创新。欧盟最近的举措也越来越注重在风险管理与竞争力、创新和技术主权之间取得平衡。例如,作为更广泛的技术主权议程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还提议了《云与人工智能发展法案》(CAIDA),旨在扩大欧洲人工智能和云基础设施的能力。英国则采取了基于原则、技术中立的方法,通过现有框架评估人工智能风险,同时要求严格的问责制、消费者保护和韧性。使用人工智能的公司应考虑其人工智能使用如何与例如FCA的消费者责任、高级管理人员与认证制度以及运营韧性规则保持一致。先进的AI模型也可能受制于审慎监管局(PRA)的模型风险制度。在24年6月2026,日的一次演讲中,FCA首席执行官Nikhil Rathi表示,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速度超过传统监管,FCA正在重新思考作为有效监管者的意义,更加强调竞争、协作和系统范围的风险意识。随后,FCA于6年7月2026日发布了Mills Review。该审查由FCA董事会委托,由FCA执行董事Sheldon Mills牵头。它评估了人工智能的进步,特别是生成式和代理式人工智能3,将如何重塑零售金融服务,直至2030年及以后。6月,FCA通过其AI输入区就金融服务中人工智能使用的良好和不良实践行业示例进行了咨询。此次咨询的回应将为FCA在2026年晚些时候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良好和不良实践的文件提供信息。随着人工智能重塑市场并增加互联性,了解竞争如何演变——以及这可能在哪里影响韧性——将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网络安全 尽管欧盟的《数字运营韧性法案》(DORA)在英国脱欧五年后才生效,但英国已通过运营韧性框架和关键第三方(CTP)制度以及英国事件报告规则制定了类似的制度,这些规则在12个月的过渡期后将于2027年3月全面生效。考虑到DORA的域外性(即向欧盟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英国公司被覆盖),以及监管机构将努力避免对同一结果采取不同方法,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7年7月20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网络安全与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促进使用人工智能加强网络安全能力,同时提高对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网络风险管理、安全部署和漏洞修复的期望。欧盟委员会还在推进对《欧盟网络安全法案》的修订,作为更广泛网络安全包的一部分。关键辩论之一在于横向网络安全义务与DORA下的部门特定要求之间的相互作用。网络安全包和Digital Omni

相关提案还力求通过更高程度的协调和统一报告入口,简化DORA、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及相关框架下的报告义务。在2026年1月,欧洲监管机构(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及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统称ESAs)与英国央行、审慎监管局及金融行为监管局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该协议旨在加强当局之间的合作,以按照DORA和CTP制度的要求,对关键信息通信技术(ICT)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2026年5月,英国央行、金融行为监管局和英国财政部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阐述了快速发展的前沿AI模型(即在当前能力极限下运行的前沿通用AI系统)对被监管公司网络安全和运营韧性的影响。声明的核心信息强调,虽然AI能力带来进步,但恶意使用会极大放大网络威胁,因此金融机构需要采取主动、稳健的风险管理策略。声明概述了金融机构必须加强治理、风险识别、防护和响应机制的关键领域,以防范AI驱动的网络风险并维护金融稳定。在欧盟,2026年6月,ESAs根据DORA第22条要求,发布了首个关于重大ICT事件报告的报告。该报告概述了2026年发生的重大ICT相关事件。重大ICT相关事件被定义为对支持金融实体关键或重要功能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产生高度不利影响的ICT事件。报告指出,总体而言,在2026年,欧盟所有金融行业中报告的此类重大事件为3,383起(相当于每个受DORA约束的金融实体平均发生0.18起重大ICT相关事件),其中大部分发生在信贷和支付行业。ESAs表示,这种集中反映了市场结构的差异、DORA之前已有类似报告要求的存在,以及这些行业提供的高度数字化、面向客户的服务性质,而非行业特定的脆弱性。数据收集欧盟和英国监管机构都随着监管范围的扩大和监管责任的增加,加大了对基金运营方数据的收集。使用包括AI在内的监管科技来监管基金运营方的做法日益增多,这要求数据规范化。与此同时,监管机构越来越意识到过度的数据收集会给基金运营方带来压力。

欧盟和英国金融服务监管的最新进展——第一部分 | 5 在欧盟,多个国家的多个监管机构都希望从基金管理公司获取相同的数据,这一问题在《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 II》(AIFMD II)中得到了解决。该指令引入了数据报告和共享要求,旨在减轻另类投资基金经理(AIFM)和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UCITS)管理公司的报告负担。与AIFMD II的其他部分不同,这些要求要到2027年才生效。2026,年7月初,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了一份关于简化交易报告的报告。该报告阐述了ESMA所称的“一次报告”方法的路径,详细介绍了在《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R)、《欧洲市场基础设施监管条例》(EMIR)以及《证券融资交易透明度及再使用监管条例》(SFTR)下建立统一综合交易报告框架的进展。ESMA表示,这一综合模式将允许交易数据通过一个通用的模块化结构一次性报告,以在单一框架内反映产品的特殊性。然后,这些数据可以在不同机构和监管任务之间重复使用,从而减少重复,同时保留有效监管所需的信息。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14年7月2026日发布了一份关于新框架的咨询文件,该框架名为“资产管理公司基金报告”(FRAME)。FCA表示,提议这一新框架是为了提高向其报告的数据的质量和一致性。实施后,FRAME将:• 用综合表格取代当前的基金报告要求;• 减少某些通知要求的必要性;以及• 根据小型基金对市场构成的风险,为其管理者提供更相称的要求。在本次咨询的同时,FCA发布了三个示例报告模板,代表其提议从不同类型的基金的管理者和运营者那里收集的数据,并将其提议的基本报告要求作为在线表单提供给公司自愿测试。咨询期于22年9月2026,日结束,FCA计划在2027年上半年发布政策声明和最终规则,目标是在2028年全面实施新的报告制度。随后,在3年8月2026,日,FCA最终确定了降低交易报告成本的规则。新规则旨在确保FCA继续收到准确、高质量的数据,同时消除重复或低价值的报告。主要变化包括:• 将交易报告字段从65个减少到52个。• 将外汇衍生品从报告要求中移除,根据FCA的说法,这将为超过400家公司降低成本。• 移除对7万种金融工具的报告要求,包括仅在欧盟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债券和某些衍生品。据FCA称,这将每年为公司节省约£32百万英镑。• 将纠正历史报告错误的期限从5年缩短至3年,从而减少需要重新提交的交易报告数量三分之一。这些变化将于3年4月2028日生效;然而,灵活的监管方式将允许已准备就绪的公司更早进行某些更改。FCA将继续与英国央行(BoE)和英国财政部(HM Treasury)密切合作,以协调交易

以及交易后报告法规。结论在下一篇文章《欧盟与英国金融服务监管进展动态第二部分》中,请关注零售披露框架的进展、欧盟委员会零售投资策略及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消费者责任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其他主题。本文在撰写时内容准确:24年2026月。文章撰稿人:马修·谢里尔(Matthew Cherrill)、阿曼达·黑尔(Amanda Hale)、安德鲁·纽森(Andrew Newson)1。参见《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第2条第4款第2项。铸造使新代币进入流通,而销毁则将其永久移除。这相当于基金份额的创建和注销/清算。3。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一类人工智能算法,能够从现有数据(如文本、图像、音频或代码)中学习,并利用该知识创造全新的原创内容。智能体人工智能指一类旨在作为自主智能体运行的人工智能系统。

https://www.citigroup.com/global/businesses/services/investor-services 本通讯中的市场、服务或其他信息仅供您参考,按“现状”和“现有”提供,不作任何关于准确性、充分性、完整性、及时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陈述或保证。用户对使用此类信息承担全部责任。花旗可能在其他信息公开发布时提供更新,但没有义务这样做。出现的条款、条件和描述可能发生变化;但花旗没有责任更新或更正本通讯中提供的任何信息。花旗集团的任何成员均不对收到本通讯的任何人就本通讯所含任何信息的质量、准确性、及时性或可用性,或任何人使用或依赖任何信息(包括该等人士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通讯不旨在构成花旗集团任何成员提供的法律、监管、税务、投资、会计、财务或其他建议。任何人士不应为作出任何法律、监管、税务、投资、会计、财务或其他决定,或就该等事宜向任何其他人士提供建议而使用或依赖本通讯。本通讯的接收者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向自己的法律、税务或其他适当顾问获取指导和/或建议。本通讯可能描述的产品和服务并非在所有地理区域或对所有人士均可用。您对特定产品和服务的资格由花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最终决定。本通讯的授权接收者可将所提供信息提供给其员工或关联公司的员工仅供内部使用,但未经花旗明确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修改、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客户、潜在客户或供应商)分发该等信息,或对其进行商业利用。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所提供信息或滥用任何信息。在花旗的关联公司中,(i) Citibank, N.A.,伦敦分行,受美国货币监理署监管,由审慎监管局授权,并受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以及审慎监管局的有限监管(合称“英国监管机构”),其注册地址为Citigroup Centre, Canada Square, London E14 5LB;(ii) Citibank Europe plc,受爱尔兰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监管,其注册地址为1 North Wall Quay, Dublin 1,, Ireland。本通讯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i) 已或可根据英国监管机构规则被花旗归类为合格交易对手或专业客户;(ii) 在《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金融推介)令》第2005条第19(1)款范围内的投资相关事务方面具有专业经验;(iii) 其他可以合法接收本通讯的人士。其他人士不应依据本通讯内容行事或访问本通讯讨论的产品或交易。特别是,本通讯不适用于某些司法管辖区内的任何人士,如果提供或访问此类信息将违反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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